编导类、播音与主持艺术类
1.考试科目及分值
类别
考试环节
考试科目
分值
编
导
类
笔试
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
120分
影视作品分析
100分
面试
自我介绍
10分
命题演讲、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
40分
回答考官提问
30分
播音与主持艺术类
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
50分
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
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
150分
2.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
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。具体安排如下:
(1)编导类
考生凭《专业考试证》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月2日报到缴费,其中长沙、株洲、湘潭、岳阳、常德、益阳、娄底的考生统一在上午办理报到手续;衡阳、邵阳、张家界、郴州、永州、怀化、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下午办理报到手续。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。考试时间为1月3日至7日,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:
(2)播音与主持艺术类
考生凭《专业考试证》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月8日报到缴费,其中长沙、株洲、湘潭、岳阳、常德、益阳、娄底的考生统一在上午办理报到手续;衡阳、邵阳、张家界、郴州、永州、怀化、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下午办理报到手续。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。考试时间为1月9日至12日,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0日上午9:00~10:00。
点击查看: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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